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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爱情是一种神话《人·兽·鬼》里收了四个短篇:《上帝的梦》,《猫》,《灵感》,《纪念》。说是此书比《围城》早写两年,但感觉不如后者“城里”、“城外”的精辟,其渊博加诙谐的叙述方式也没有像后者那样,来得自然天成。 书前有个序,声明书里的人物情事都是虚构的,“不但人是安分守法的良民,兽是驯服的家畜,而且鬼也并非没有管束的野鬼;他们都只在本书范围里生活,决不越规溜出书外。”因此,告诫读者不可对号入座,考据索隐。作者的这类发言,读者往往不领情,甚或觉得多余,要不然就认为是故作噱头。因为越是如此声明,越有影射写实的可能性。 事实上,对于这本书以角色影射讽刺当时的著名文人,评论家早看出端倪。以《猫》为例,小说中那位在国外沾染了教会习气,回国研究中国旧文明的袁友春,写的是林语堂;那位大讲茶道、俳句的亲日派人物陆伯麟,写是的周作人;说话细声细气,出身下层而擅长刻画绅士丑态的曹世昌,指的是沈从文;提倡恋爱心理距离的傅聚卿,指的是朱光潜。此外还有赵元任、罗隆基、萧乾、林长民、徐志摩、周培源、常书鸿等等。尤其是男女主角,分别暗指梁思成与林幑因。 我是读完小说后看到上述关于“影射”的议论的,不禁诧异莫名。一是源于小说的角色形象与心目中的诸位大家所形成的反差,二来,则是为钱锺书在小说中不厚道地编派这许多生活中的真人而感到尴尬。虽然,没有人需要我的尴尬。 薄薄的一个小册子,想来有讽人,也有自嘲。只是由于对故事的背景及作者的写作状态不甚知晓,几则故事又平易简约,少有波澜,因而读后在人与兽与鬼的寓意上,没有太多的感受,倒是在对每则故事里的些微“爱情”,有点滴的印象。 《上帝的梦》里的爱情是配定供给制的结果。百无聊赖的上帝为了给自己解闷,造了一个男人,又造了一个女人。这对没有选择权利的男女在享用上帝馈赠的各类奢侈品的同时,也让上帝成了第三者――与二人生活无干的第三个人,压根儿不知道他们生存的理由是为上帝助兴凑趣的。他们做出或诚恳或娇媚的样子向上帝骗吃骗喝,而二人之间的感情,也同上帝赐给他们的果子蔬菜、家畜家禽一样,既然是天上掉下来的,也就心安理得地不用去考虑经营了。不惟不去经营,还难免有变换口味的需要。这不,女人来找上帝,希望为自己再造一个男人;男人来找上帝,请求为自己再造一个女人。只有当上帝雷霆巨怒,造出蟒蛇、狮子、老虎、鳄鱼来袭击他们,二人躲在洞里听着外头惨厉的叫声,或许才有些同甘共苦的意思。当然,最终的“同年同月同日死”好歹也是天下一切有情人的共同愿望吧。 《猫》里的爱情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李建侯与爱默的长辈,一个有钱,一个有名,门当户对,珠联璧合。而二人又是互惠互补,一个需要对方的美貌,一个需要对方的“气量大,心眼宽”。高朋满座的客厅里,一个听着恭维,一个听着奚落,也算是神仙眷侣了。只是,又来了个少年齐颐谷。不过,他跟李太太之间算不了爱情,在颐谷只是臆想中的自慰,到真格时惟有躲躲闪闪,发现她真的是从年龄、到相貌、到身份都是如此地不妥当;而于李太太爱默而言,颐谷这傻小子在消遣寂寞的功能上,说到底还比不上一只猫。至于李建侯与那个相貌平庸、态度寒窘的女孩子呢?爱情只是车厢里看窗外风景的那个幼稚女孩心里的神话而已。 《灵感》一文里没有爱情。某青年作家与房东女儿的一幕,仅仅从某个角度说明了童贞玛利亚的耳孔受孕神话之不诬。 《纪念》一篇,是本书最为灵动的,其爱情也多少有着现代的意味,诸如自由意志,自省,更新,等等。然越是这样,越让人觉得,爱情这东西,是不是只存在于古老的神话之中。这个故事里的爱情,应该说是感性选择的结果了。曼倩与才叔,大学时的自由恋爱,父母越反对,二人越执着坚定,直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如果没有亲友的歧视与反对,感情如何走向,倒也难说。婚后两年,才叔很是知足,曼倩觉得自我在慢慢地失去,陈腐熟烂,仿佛已过了一辈子。天健的出现使她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恋爱滋味,那种度日如年的相思与妒忌,似乎令她重生。同时天健也有了配合尽责的愿望和征服的惊喜。然而当占有的事实完成,他们的爱情也就完毕了。天健觉得空虚,不得不用“天良发现”来作为疏远的理由;曼倩也觉得可憎,深怕天健再来找她。天健机毁人亡,曼倩竟感到有一种“被释放的舒适”。 如同嘲讽那些身边的熟人一样,钱锺书是犀利的。但却是有可能教坏小孩子们,以为神圣的东西等同于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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